许可前置
药品零售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;门店经营范围不得超过连锁总部经营范围。
Industry Data
公开数据证明大型药品零售企业已经形成万店级网络;本项目不以门店数量作为起点,而从中药专业体验、社区尺度与总部标准化之间寻找差异化。
2025公开数据
下表来自上交所公开披露发行材料中的2025年同行对比。毛利率为医药零售业务口径,不能直接视为本项目未来可达到水平。
| 企业 | 2025年末门店 | 营业收入 | 医药零售毛利率 |
|---|---|---|---|
| 益丰药房 | 14,831 | 244.33亿元 | 40.82% |
| 大参林 | 17,758 | 275.02亿元 | 36.96% |
| 老百姓 | 14,975 | 222.37亿元 | 35.39% |
| 一心堂 | 11,112 | 173.36亿元 | 37.27% |
说明:公开同行多为综合药品零售企业,不等同于本项目的中药馆定位。数据仅用于理解连锁经营规模、盈利区间与风险,不构成业绩预测。
监管事实
药品零售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;门店经营范围不得超过连锁总部经营范围。
经营处方药、甲类非处方药应按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。
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,未经符合要求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。
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与追溯体系,保证购销、储存、运输和质量控制记录完整。
企业标识、制度、计算机系统、培训、采购配送、票据和药学服务均需形成统一标准。
不同地区可制定实施细则;正式店型必须在目标城市确定后逐项核对。
资料来源
发布日期:2026-07-18 更新时间:2026-07-18 审核责任:项目资产运营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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